国际电工学会(IEC)曾先后于1982.11、1985.1和1987★.2发布了可编程序控制器标准草案的第一、二、三稿★★★。在第三稿中,对PLC作了如下定义★★★:
公司(GM)于1968年由于生产的需要而提出的,主要用来取代继电接触控制系统(提出了10项设计指标)。序逻辑控制器的英文名称为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★,因此缩写为 PLC。
日本的PLC:如欧姆龙(OMRON)公司的产品,三菱(Mitsubishi)公司的产品。
美国的PLC:如罗克韦尔(Rockwell)公司(包括AB公司)产品,通用电气(GE)产品。
欧洲的PLC:如西门子(Siemens)公司和施耐德(法国Schneider)公司的产品★。
1969年第一台PLC在美国的数字设备公司(DEC)制成,并成功地应用到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的生产线上。最初的PLC只具备逻辑控制、定时、计数等功能。随着电子技术★、计算机技术、通信技术和控制技术的迅速发展★★★,可编程序控制器的功能已远远超出了顺序控制的范围★。有一段时间被称为可编程控制器(Programmable Controller,略写PC)。为区别于个人计算机Personal Computer (PC),故仍沿用PLC 这个缩写★★★。
可编程控制器是一种数字运算操作的电子系统,专为在工业环境下应用而设计★。它采用可编程序的存储器★,用来在其内部存储执行逻辑运算、顺序控制、定时、计数和算术运算等操作指令★★,并通过数字式和模拟式的输入和输出★,控制各种类型的机械或生产过程。可编程序控制器及其有关的外围设备★★,都应按易于与工业控制系统形成一个整体、易于扩充其功能的原则设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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